前香港總華探長韓森。
當年400萬貪款升值為2億,香港廉署與其家屬庭外和解
香港廉政公署30多年來追討前“四大探長”涉嫌貪污所得的財富,終獲突破進展,律政司代表廉政公署29日宣布,已經與其中一名總華探長韓森的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對方同意交出總值高達1.4億港元的資產。
香港廉政公署稱,1940年,韓森加入當時的皇家香港警察隊,1969年升為總華探長,至1971年8月退休離港,但是他擁有的資產與官職收入不相稱。在警隊服務長達31年期間,他薪水收入大約僅為19.3852萬元。但在1971年退休時,他的資產總值已超過415萬元,超出官職收入20多倍,差距之大令人感到咋舌。
香港廉署在1976年引用《防止賄賂條例》第十條,起訴韓森的財富與官職收入不相符,追溯期始于1971年。由于當時韓森已經移民加拿大,香港法庭于當年發出通緝令,並申請將涉嫌受韓森操控的資產凍結。其後韓森在加拿大被捕,但在引渡聆訊中勝訴,並轉到台灣定居,至1999年病逝。香港律政司于2000年代表廉署,通過民事訴訟形式向韓森的親屬追索,令他的資產數目曝光。
外界估計,韓森當年的資產總值35年間增值35倍,到目前已達2億元,其家屬同意交出的1.4億元資產只佔總額2億元的七八成。
據廉署發言人稱,這筆巨款將直接存入政府庫房。
港廉署30年通緝不屈不撓
香港“四大探長”貪污事件,是于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殖民地時期遭到揭發的。前港督麥理浩爵士委任姬達爵士,于1974年成立廉政公署以遏止日益泛濫的警隊貪污。這一著名的“打老虎”的行動,引致警隊人心惶惶,更導致警廉衝突,逾千警員衝擊廉署總部。隨後麥理浩港督頒下特赦令,不再追究大部分在1977年以前的貪污案,才平息警隊暴亂。
然而,廉署一直沒有棄呂樂、藍剛、顏雄及韓森“四大華探長”的涉嫌貪污案件,從1976年開始便通緝韓森等“四大探長”以及前總警司葛柏,並發出通緝令。
除了韓森,以往香港廉署也曾成功追討五名前警務人員的資產,至于向有“五億探長”稱號的前總華探長呂樂追討的金額,則一直未有公布。今次成功追討的金額,可能是歷年來最高。據了解,目前仍有22個前警務人員和5個前公務員,懷疑在廉署成立以前收受賄款,廉署仍然凍結這批人的資產。
評論認為,這次香港政府經過長達30年的努力成功終于追討到已故貪官的財富不但創下反貪的先例,而且還會起到巨大的警示和震懾作用。《南方都市報》供稿
資料
“四大探長”叱吒一時
香港老一輩的市民,對上世紀60年代的“四大探長”呂樂、藍剛、韓森及顏雄不會陌生,他們4人曾在五六十年代叱吒風雲,代表了在那個年代,執法人員如何濫用權力中飽私囊,剝削小市民。
“四大探長”以呂樂最出名,外傳他的身家多達五億元,故被稱為“五億探長”,呂樂在1940年加入香港警隊,一直扶搖直上,任職九龍總華探長,1968年退休移居到台灣,1974年廉署成立,呂樂成為頭號通緝目標。香港電影《雷洛傳》裡劉德華飾演的角色探長雷洛,實際就是呂樂的寫照。
至于與呂樂齊名的藍剛,在1969年離職前任職港島總華探長,廉署成立後他移居外地,1989年在泰國因心髒病逝世。韓森作為“四大探長”老三,于上世紀40年代加入警隊,綽號“肥仔B”,因破獲大型黃金走私案而扶搖直上,1966年擢升華探長,1971年再升任新界區總華探長,僅2個月後提早退休,1974年舉家移居加國。1999年死於台灣。
而顏雄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末調職時被視為“油水區”的油麻地警署當華探長,官階在總華探長之下,但仍擁有一定實力,1976年退休,現時在泰國定居。
來源:新京報 2006-05-31
廉政公署追韓森30年死不放過 1.4億贓款入庫
星島環球網 2006-05-30
廉政公署三十年來追討前四大總華探長涉嫌貪污所得的財富,終獲突破進展。律政司代表廉政公署與其中一名總華探長韓森的家屬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對方同意交出總值高達1.4億元資產,相信韓森生前遺下及被凍結的八成資產,即將成功納入政府庫房之中。近年,廉署雖已成功追討多名60、70年代貪污警官資產,但四大探長中仍有藍剛、顏雄及前總警司葛柏的貪污贓款尚待追討。
廉署成功追討已故華探長韓森,懷疑貪污得來的財富。三十年前被廉署通緝的前警長韓森已于1999年8月去世,律政司在2000年3月代表廉署提出民事訴訟,追討韓森已遭凍結的資產。廉署發言人稱,雙方在本月初達成一項庭外和解協議,韓森的親屬同意交出總值約1.4億元資產。
據了解,這筆逾億元巨款,親屬將直接透過核數師存入政府庫房,不會經過廉署。而律政司新聞秘書則拒絕透露具體的交收程序,只謂由于涉法庭訴訟,細節不便透露。雖然廉署今次並無透露韓森家屬同意交出的1.4億元資產,是否韓森的所有財產,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塗謹申稱,相信廉署今次和解協議,已討回韓森遺下及被凍結資產約八成。
廉署稱,韓森1940年9月加入皇家香港警隊,1969年升為總華探長,至1971年8月退休離港,但廉署調查發現,他擁有的資產與官職收入不相稱,廉署于1976年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以涉嫌收入與官職不相稱發出通緝令,結果韓森在加拿大被捕。不過,韓森最終逃過加拿大法院引渡聆訊,潛居台灣。據悉,他已在1999年8月在台灣病逝,客死異鄉,廉署亦因此撤銷對他的調查。
韓森資產分布在九龍和港島,其中不乏豪宅和旺區商廈,旺角金魚街便是其一。有在金魚街經營超過二十年的商戶表示,從不知道單位是韓森名下資產,他擔心要交還單位。律師黃國桐表示,業權轉換,對住客、商戶並沒實時影響,因為政府一樣需要遵守租務條例,絕不能貿貿然趕走租戶。他指出,事件年代久遠,廉署搜集所得的證據,可能不足夠指證韓森;另一方面,韓森家屬可能並沒有把握成功將凍結資產解凍。
韓森在60年代活躍于黑白二道,與呂樂、顏雄及藍剛同稱四大探長,于1940年加入警隊,1966年晉升為新界區總華探長。但當時港督麥理浩決心整肅貪污,韓森升職後僅兩個月即申請退休,並于1971年8月正式退休。韓森任職警隊三十一年,薪金共有19.3萬元,但于他離職時資產估值高達415萬元。
此次成功追討的金額,可能是歷年來最高。此前,廉署亦曾成功追討五名前警務人員的資產,包括葛柏、呂樂、曾啟榮、馬文亮和張榮樹,涉及款項至少二千七百三十五萬,目前仍有二十二個前警務人員和五個前公務員,懷疑在廉署成立以前收受賄款,署方仍然凍結這批人的資產。
前廉署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坦言,由于年代久遠及調查困難,追討70年代貪污警員贓款的情況並不太樂觀,其中呂樂、曾啟榮仍潛居台灣,顏雄在泰國定居,張榮樹在1974潛逃台灣後再轉赴美,現時杳無音訊。
曾志偉父親曾任香港軍裝警署署長,和前號稱五億探長的呂樂(劉德華《雷洛》原形)交情甚深。70年代初移居台灣。香港廉政公署1976 年4月8日發出通緝令,至今有效。
曾啟榮(花名“曾咩喳”),曾志偉的父親
服務警隊年期:一九四○至一九七二年
離職前職級:軍裝警署署長
廉署行動:1976 年 4 月 8 日 發出通緝令,至今有效。
目前情況:與太太居住台北民生社區某大樓,時與呂樂等前華探長飲茶、打牌 。
70年代部分貪污警贓款追討情況
人物 |
職位 |
拖欠款項 |
結果 |
葛柏 |
總警司 |
約640萬元 |
仍在追討 |
呂樂 |
港島區總華探長 |
金額不允透露 |
已達成和解協議 |
藍剛 |
港島區總華探長 |
不詳 |
不明 |
顏雄 |
油麻地警署探長 |
不詳 |
不明 |
馬文亮 |
華探長 |
1300萬元 |
成功追討 |
曾啟榮 |
油麻地警署警長 |
400萬元 |
成功追討 |
張榮樹 |
灣仔警署刑偵科探長 |
400萬元 |
成功追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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